浙江在线11月29日消息 (通讯员 汪建强 记者 沈钧) 今天,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2007年度药品药械稽查十大典型案件。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我省自去年7月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7955起,涉案金额7529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4个,移送司法机关52起,12人被判刑。
一、台州市首破进口假药“天蚕镇痛片”案
侦破经过:今年5月,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相关信息,发现市场上流通的标示由新加坡新日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中成药“天蚕镇痛片”,存有神奇止痛疗效的疑义。就对该药品实施法定抽样检验,经台州市药检所检验人员反复实验,最终通过新建立的非标检测方法,初步判定当地市场上流通的4批次“天蚕镇痛片”,均含有双氯芬酸盐成分。进一步调查发现,当地市场上流通的该4批次“天蚕镇痛片”,均系合法渠道购进,且可追溯到该药的进口报关商和全国总经销商。5月21日,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派员赶赴该药品进口备案、检验所在地厦门市调查。5月29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此案调查进展情况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了书面汇报。国家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核查,最终确认新加坡新日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32批进口药品“天蚕镇痛片”,均非法添加了化学药物成分,为假药。
处理结果:“天蚕镇痛片”假药案已在全国查获320多万瓶,价值4700万元。此案成为我国首起查处国外合法企业生产出口假药案件。经查,浙江省内发现“天蚕镇痛片”假药11批次,涉及台州、杭州等8个地市,已查扣4892瓶。
二、庆元县破获吴某销售假人血白蛋白案
侦破经过:2006年6月下旬,根据食品药品协管员的反映,庆元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集中全局执法力量对全县涉药单位经营和使用“人血白蛋白”情况进行了重点的专项核查,相继发现多批标示为四川某药业公司生产的“人血白蛋白”有问题。经抽样检验,外观、鉴别试验、蛋白质含量三项指标检测均不符合规定,其中蛋白质含量鉴定中蛋白质含量为零。经发函协查确定为假药。销售人员提供的《药品销售凭证》、《药品检验报告书》和《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均系伪造。
处理结果:假药已被有关食品药监部门及时查扣,涉案金额达44460元。主犯吴某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绍兴查获嵊州市某公司生产销售违禁药品案
侦破经过:2007年7月到9月间,根据美国某著名医药公司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供的信息,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嵊州市境内一家化工助剂生产企业当场查实违禁药品莱克多巴胺以及生产线、销售网络。经查,嵊州市某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加工、销售化工助剂的企业,无生产药品、兽用药品的资质。2005年开始与深圳某公司合作,参照美国某著名医药公司莱克多巴胺的专利标准开始生产莱克多巴胺。2006年开始正式批量生产,直至案发时。为保密起见双方约定把该产品标示为代号ARR,并为此专门签具了备忘录。双方并约定,ARR(莱克多巴胺)生产出来后,只能销售给深圳某公司,然后由深圳某公司销售到国外。自2006年至案发时,嵊州某化工助剂有限公司开出销售莱克多巴胺专用发票16张,共计提供莱克多巴胺产品1120kg,案值金额1332800元。莱克多巴胺为国家农业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告的禁用药品。
处理结果:今年9月10日,食品药监部门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部门。9月24日,涉案企业法人代表张某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四、杭州市破获於某等非法回收、销售药品团伙案
侦破经过:今年9月28日凌晨,杭州市出动药监稽查20余人,公安70余人联合办案,一举将以於某、董某夫妇二人为首,叶某、张某等十余名乐清籍人员为核心成员的特大非法回收、销售药品的违法犯罪网络团伙抓获。共抓获涉案人员27名,当场查获各类药品500多个品种,价值100余万元人民币。经查,於某2004年就因非法收购经营药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重操旧业,伙同犯罪嫌疑人叶某、张某、董某、周某、仇某等人继续在杭州从事非法收购经营药品活动,采取每人出资20万元合伙的方式,购买汽车、租赁仓库,逐渐形成了一个有几百人直接或间接参与,回收、改药品包装、批号、整理分类、发货、销售等一条龙的有严密分工的特大非法回收、销售药品团伙,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人民币。
处理结果:目前,本案已有14人被批准逮捕。
五、金华破获东阳市陆某等销售假药案
侦破经过:2007年5月10日,东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投诉核查发现,从本市某药店购买的标示为吉林省某公司生产的2盒批号为060928的振源胶囊药品有异,涉嫌假药,随即予以查扣。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员会同东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调查,并将查扣的振源胶囊抽样送省药检所检验。经查,售假嫌疑人为陆某等人。6月1日,联合调查组奋战到凌晨,在陆某住宅查获了大量的批号为060928的散装振源胶囊和包装盒、说明书以及达克宁软膏、吗丁啉片等药品三十件。监督抽验了12个品种13个批号的药品,9批确定为假药,其中吗丁啉片、达克宁软膏、振源胶囊等四个品种的假药鉴定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处理结果:8月10日,陆某等在杭州机场被抓捕归案。9月12日,东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陆某3人。东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对涉案的15家药品经营单位立案调查。经食品药监、公安联合行动、全力追查,“三陆”所售药品中尚未销售和使用的,已全部被追回。
六、宁波、嘉兴查获假冒“洛赛克”案
侦破经过:今年年初,我省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后发现,当地某药品经营企业从上海某企业购进的2批批号为0603015和0608010的“洛赛克”(药品名称: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用于治疗胃病),系假冒无锡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之后,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对当地慈溪、余姚的2家药品经营企业展开调查,最终查实这2家企业从河北天宏成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购进上述2批“洛赛克”共计6582瓶,其中6083瓶销往上海,239瓶销往宁波周边地区,260瓶案发后被查扣,药品涉案货值金额共计90多万元。经检验鉴定,查扣的该2批“洛赛克”均为假冒无锡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今年6月初,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派员赴河北会同当地药品稽查执法人员对涉案的河北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调查。
处理结果:今年9月,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销售“洛赛克”假药的当地2家药品经营企业处以罚没款合计400余万元及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七、泰顺县破获胡某等销售假药案
侦破经过:今年7月,温州市泰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抓获正在上门销售假药的嫌疑人胡某,并当场查扣涉假药品29个品种51批次3074盒,药品货值金额约4万元。泰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随后立即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经当地公安机关追捕,9月16日,另一名同案犯(其胞兄胡某)也被抓获。经鉴定,被查获的药品绝大多数为假药,假冒产品涉及国内外17家知名企业,其中有20个品种33批次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被认定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进一步调查发现,售假案犯胡某曾因销售假药在98年被判过刑,出狱后不思悔改,会同其胞兄以药品经营公司业务员名义,向当地涉药单位推销假药。
处理结果:今年10月,售假案犯胡某被泰顺县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一名同案犯也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八、温州市查获某医疗美容门诊部使用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
侦破经过:根据举报线索,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今年4月5日对某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该医疗美容门诊部在今年3月从国外购进未经注册的整形用胶原和PMMA皮下植入物(外包装标示Artecoll®By ROFIL®,Product code:0.7ml,LOT:06J2303,有效期2008-10)3盒,每盒4支,共12支。到4月5日被查获时,已使用了上述产品8支,使用价格7120.00元/支,合计使用金额为56960.00元。尚有4支库存产品,货值28480.00元。
处理结果: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给予该医疗美容门诊部处以罚没款227840元的行政处罚。
九、金华市查获某医药公司出租药品许可证案
侦破经过:2007年6月,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金华某医药公司涉嫌向药商刘某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刘某涉嫌挂靠无证经营药品。调查发现,2006年1月,该医药公司与无药品经营资质的刘某签订协议,规定公司为刘某经营药品提供所需的合法证照、票据等资质证明材料,刘某按每年药品销售总额的5%向公司上交纳管理费;之后该公司为刘某单独制定了一套药品购销记录,并收取刘某挂靠经营药品管理费计5万元。调查还发现,刘某在挂靠期间,以该公司名义经营河北某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系该生产企业在尚未重新通过GMP认证的情况下违法生产假药。
处理结果:金华某医药公司因违法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被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刘某因无证经营药品也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绍兴市查获诸暨某村卫生室邮购使用假药案
侦破经过:今年3月,诸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相关线索,发现某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杨某涉嫌邮购销售假药“咳喘康胶囊”。在当地公安机关、邮政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药品稽查执法人员在该村卫生室当场查获“咳喘康胶囊”77盒。经鉴定,“咳喘康胶囊”含有激素类成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假药,药品上标识的生产企业经协查确认也系伪造。进一步调查发现,自2005年7月以来,杨某通过邮购方式从河北武邑县、泊头市等地多次购入标示河北省专科研究所生产的“定喘羚贝胶囊”,以及标示河北益寿堂药业公司生产的“咳喘康胶囊”,然后全部兜售给附近前来就医的村民,已查实销售假药违法所得4824元,涉案货值金额5760元。
处理结果:涉案嫌疑人杨某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正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