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5时,北京市卫生局召开媒体通报会,就孕妇李丽云死亡事件通报调查结果。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邓小虹表示,李丽云就诊时病情已经非常危重,死亡不可避免,但剖宫产手术可能挽救胎儿生命;此外,朝阳医院京西院区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并无过失。
就孕妇李丽云因缺少签字导致死亡一事,当天卫生部也首次做出回应,明确表示高度关注此事,并对死者及其家属表示同情。
卫生部表示,事情发生后,已经请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了解情况真相。同时,卫生部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希望社会各界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的医疗工作执业环境,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事件回放
丈夫拒绝手术签字 孕妇保守救治难产死亡
11月21日下午4点左右,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通知单上面签字,焦急的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在长达3个小时的僵持过程中,该男子一直对众多医生的苦苦劝告置之不理,该医院的院长亲自到场、110支队的警察也来到医院。为了让该男子签署同意手术单,甚至医院的许多病人及家属都出来相劝,一名住院的病人当场表示:如果该男子签字,则立即奖励他一万元钱。然而所有说服都毫无效果,该男子自言自语道:“她(指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后就会自己生了。”过了一会,他开始放声大哭:“再观察观察吧”。医生和其他病人百般劝说不能打动他,该男子竟然在手术通知单上写下:“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为确认其精神没有异常,医院紧调来已经下班的神经科主任,经过检查,其精神毫无异常。
该医院妇产科医生在3个小时的急救过程中,一方面请110紧急调查该孕妇的户籍,试图联系上她的其他家人;一方面上报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在“违法”与“救死扶伤”的两难中,医院的几名主治医生只好动用急救药物和措施,不敢“违法”进行剖腹产手术。呼吸机已经无任何作用,几个医生轮番进行心脏按摩。晚7点20分,22岁的孕妇李丽云抢救无效死亡。
看到妻子真的死去,这名后来证实叫肖志军的男子当场大放悲声,这才说要签字给妻子手术。
孕妇死亡时,所有在场的医生、护士、病人、家属们都非常难过,一名主治医生在停下心脏按摩后难过地流下眼泪。晚11时左右,那位拒不签字的丈夫还在病区徘徊,大声哭泣,要求医生剖开妻子肚子,抱出“还活着”的孩子。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