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脑、心、肾等重要器官损害程度,
高血压可分为三期:
(1)I期
高血压:
高血压患者临床上无脑、心、肾等重要器官损害的表现。
(2)Ⅱ期
高血压:
高血压患者出现下列一项者——左心室肥厚或劳损,视网膜动脉出现狭窄,蛋白尿或血肌酐水平升高。
(3)Ⅲ期
高血压:
高血压患者出现下列一项者——左心衰竭,肾功能衰竭,脑血管意外,视网膜出血、渗出、合并或不合并视乳头水肿。
1992年美国
高血压全国联合委员会制定了正常
血压和
高血压分期的标准:
正常
血压<17.3千帕(130毫米汞柱)<11.3千帕(85毫米汞柱)
正常高限
血压17.3—18.6千帕(130一139毫米汞柱)11.3—11.9千帕(85—89毫米汞柱)
一期
高血压18.7—21.2千帕(140—159毫米汞柱)12.O一13.2千帕(90—99毫米汞柱)
二期
高血压21.3--23.9千帕(160—179毫米汞柱)13.3--4.6千帕(100一109毫米汞柱)
三期
高血压24.0—27.9千帕(180--209毫米汞柱)14.7—15.9千帕(110一119毫米汞柱)
四期
高血压≥28.o千帕(≥210毫米汞柱)≥16.0千帕(≥120毫米汞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