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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医师不得截留艾滋病人

 记者从江西省卫生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西省艾滋病防治工作,该省推出防治艾滋病新举措,其中要求每个县至少指定一所综合医院负责艾滋病治疗,对病治疗实行准入制度,有条件才可开设病门诊。 
  据了解,江西省卫生部门要求,每个县至少指定一所综合医院负责艾滋病治疗,并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同时,对于艾滋病患者应采取转诊(介)制度,医疗机构的首诊医师要提高对就诊者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意识和转诊意识,不得截留病人。
  同时,江西省今年下拨100万元,用于购置艾滋病病人抗感染治疗药物。截至今年底,要求每个县疾控中心、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各设1个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纳入群众满意医院考评指标体系。
  另悉,江西省卫生部门将在南昌市西湖区、东湖区,萍乡市湘东区、安源区四个示范区内建立病诊疗服务网络,为患者提供及时、规范的病诊疗服务。同时,建立病诊疗准入制度,加大对病治疗市场治理整顿的力度,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才可开设病门诊,不具备条件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首诊医师不得截留艾滋病人的信息由 www.jkwzw.com[四海健康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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